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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被告共同侵权!青岛海事法院审结一起非法采砂公益诉讼案件

青岛海事法院

Qingdao   Maritime   Court



近日,青岛海事法院审结一起涉及11名被告非法盗采海砂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案件,判定全部被告承担连带侵权责任,实现了对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盗采-运输-收购-销售”海砂系列违法行为的全链条、全方位打击惩治。







2020年11月,青岛海警局在青岛董家口港附近海域查获两艘作业船舶。经查,船上共装载海砂2600余吨,但两船均无法提供合法采砂证件,涉嫌非法盗采,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掌握线索后依法提起公益诉讼。青岛海事法院围绕王某某、甄某某等十一人未获许可盗采海砂并参与运输、收购海砂的事实以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后果与赔偿认定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审理,最终判决认定11名被告构成共同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侵权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海砂是宝贵的海洋矿产资源,无证盗采行为违反了我国矿产资源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及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导致海砂资源流失,影响港口和航道安全,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在巨大利诱下,盗采人员与收购、运输、销售人员长期联结,形成了固定买卖关系和完整利益链条,其中各环节均从非法采砂行为中获得利益,具有高度协同性,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共同导致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受损。预防、打击非法盗采海砂行为,应从源头上彻底切断利益链条,让非法运输、收购的共同侵权者付出代价,与非法盗采者共同对海洋生态环境损害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实现海洋环境与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青岛海事法院依法履行海洋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坚决针对破坏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盗采-运输-收购-销售”系列违法行为实施全链条打击、全方位惩治,斩断非法采砂利益链条。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海洋资源与环境,充分发挥司法引领作用,为服务保障经略海洋战略,深入推进海洋强省、海洋强市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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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采海砂,11人被提起公益诉讼!






文中图片来源网络供稿:海五庭
通讯员:段琪祺
编辑:娄雅灵 张超审核:牛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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